新華社北京2月28日電(記者 魏玉坤)記者28日從國家發展改革委獲悉,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近日印發《促進普惠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提出推動服務供給提質擴面、培育發展服務機構、統籌利用存量資產、健全服務機構價格形成機制、優化綜合監管與服務、營造良好發展環境等六方面舉措。
2024年底,我國60歲及以上老年人口達3.1億,占全國總人口的22%,養老服務的剛性需求不斷增加。若干措施從豐富服務內容、擴大服務惠及面、加強服務連續性等方面,對推動普惠養老服務供給提質擴面作出了具體安排。
在培育發展服務機構方面,若干措施明確,支持各類經營主體發展連鎖化、集團化普惠支持型養老機構。公辦養老機構在履行兜底保障職能基礎上,向社會開放空余床位,提供普惠養老服務。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提出針對性扶持培育舉措,引導更多民營企業和返鄉人員扎根農村舉辦互助型普惠養老服務機構。
在統籌利用存量資產方面,若干措施明確,對歷史上權證缺失、難以補辦的存量資產,在符合相關規定的情況下,可視情推動其轉型普惠養老服務設施。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對普惠支持型養老機構在用地、水電價格、床位運營等方面按規定予以適當支持,有效減輕機構運營負擔。
據了解,國家發展改革委、民政部等部門將加強對各地貫徹落實情況的跟蹤評估,及時總結典型案例、提煉經驗做法,進行宣傳推廣,營造養老、孝老、敬老的良好社會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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